2013年12月4日,省法院杨树业副院长一行来咸检查物质基础及信息化建设工作。
杨树业副院长先后到咸阳市中院、渭城区法院、秦都区法院陈阳寨法庭、武功县法院及小村法庭、兴平市法院及东城法庭、冉庄法庭实地调研两级法院的物质基础及信息化建设工作。调研中,中院李国庆院长汇报了两级法院在信息化建设、经费保障、物质装备、人民法庭建设等方面的现状、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杨树业副院长肯定了市中院的信息化建设工作并给予高度评价,同时对两级法院的物质基础建设和信息化建设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领导要重视,信息化建设水平的高低,关键在于领导的重视程度和认识深度。二是要加强应用,领导要带头应用,信息化建设的目的是应用,应用时不能只单纯看在线人员的多少,更重要的是对各模块的应用。三是要加强指导,市中院在搞好自身信息化建设的同时,要加强对各基层法院信息化建设的检查督促和业务培训,强力推进全市法院的信息化建设。四是人民法庭建设要从实际出发,结合审判工作实际量力而行,既不能盲目求大,造成浪费,也不能因资金紧张,使法庭功能设施不全,影响审判工作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