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永寿法院:大力弘扬法治精神 增强全民法制观念
——永寿县法院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活动
作者:胡雅丽 王涛  发布时间:2013-12-04 17:25:27 打印 字号: | |
  今年是全国开展“12.4”法制宣传日确立的第13年,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习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和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一系列讲话精神,以期进步一增强司法工作透明度,促进社会公众对法院工作的了解,强化社会对法院工作的监督,按照院内年初工作安排及上级要求,12月4日一大早,永寿县法院抽调审判骨干上街进行法制宣传,发放法律宣传资料,为群众现场答疑解惑。

  永寿县法院在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的同时,积极承担社会责任,除了每年扎实组织开展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外,积极落实司法为民活动紧密结合,针对目前农村法律知识相对薄弱、群众法律意识普遍淡薄的实际,专门抽派出民事、行政、立案等业务庭骨干深入辖区乡镇,将巡回立案和送法下乡活动紧密结合,集法律服务和就地立案为一体,巡回于乡镇村组,招手即停、就地立案。在各乡镇设立法律宣传咨询点,开展以案说法活动;对书写诉状不便的,现场口述记入笔录,当即立案;对一些赡养、借贷、邻里纠纷等案件,下乡法官讲理说法,就地调解;按照院内年初工作安排由主管院长带队深入到辖区乡镇开展送法下乡巡回立案活动,将印制的《诉讼指南》、《当事人权利与义务》和《诉讼风险告书》及一些常用法律法规散发到当地群众手里;同时,该院扎实推进“一村一法官”工作机制,将院内干警分为二十五组进行包村分配,每组平均负责11个村组或社区,将法官的姓名、照片、联系办法及驻村时间等信息详细标注在法官工作室的宣传牌上,驻村法官与群众密切对接,有效开展“手拉手,心连心”活动,向群众发放便民联系卡、建立法官出门留言制度,主动化解矛盾纠纷,得到各界普遍赞誉。
来源:永寿县法院
责任编辑:殷春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