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上午9时20分,秦都区法院首次通过官方微博,对秦都区检察院指控被告人任海斌寻衅滋事罪一案的庭审实况进行了直播。
秦都区检察院指控被告人任海斌犯寻衅滋事罪,被告人任海斌当庭表示自愿认罪。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3年9月8日14时左右,被告人任海斌在秦都区钓台办西张一村和工地工友在租住的房子一起喝醉酒后,殴打朱某某等人,致朱某某鼻骨骨折,后又拿建筑标砖将张某某头部砸伤,将王某某家的大门和桑塔纳2000型轿车砸损。案发后,被告人任海斌自愿赔偿被害人朱某某各项损失1000元,并取得了被害人朱某某的谅解。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任海斌酒后持凶器随意殴打他人,任意毁损他人财物,破坏社会秩序,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公诉机关指控其所犯罪名成立。被告人任海斌归案后能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依法从轻处罚。鉴于其自愿认罪,赔偿了被害人经济损失,取得了被害人谅解,酌情从轻处罚。
经合议庭评议,当庭宣判,依法判决被告人任海斌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对刑事案件庭审活动,进行微博直播是该院进一步落实公开审判原则,让民众直观地感知庭审全过程,从而了解司法、参与司法、监督司法,发挥法制宣传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