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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中院开展新进人员廉洁教育培训
作者:谢光辉  发布时间:2013-11-21 09:25:24 打印 字号: | |
  • 培训现场
  • 刘小刚组长讲话
  • 培训学员代表发言
  为切实加强法院队伍纪律作风建设,筑牢新进人员拒腐防变思想防线,11月20日上午,咸阳中院对新招录的12名法警和4名选调的法官助理进行了廉政教育培训。

  培训中,该院纪检组刘小刚组长组织新进人员学习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最高人民法院印发的《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最高人民法院印发的《关于“五个严禁”的规定》、《关于违反“五个严禁”规定的处理办法》、《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六个不准”规定的通知》等廉政教育规定和有关条例,在加强理论学习教育的基础上,结合新进人员的思想工作实际,组织大家学习有关廉政反面典型案例,进行以案说纪,对新进人员触动很大。

  会上,新进干警进行发言:“今天进行的廉政教育培训,加深了我们对廉政内容的了解,自律是对我们的约束,更是对我们的保护。在今后的工作中,廉洁自律的警钟会时刻在心中敲响,使我们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

  最后,纪检组长刘小刚同志对新进人员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不断学习,提升素质。二是严以律己,树立形象。三是公正廉洁,积极奉献。
来源:咸阳中院
责任编辑:师国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