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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县法院:微信沟通方便诉讼 悉心调解案结事了
作者:张姣姣 杨军刚  发布时间:2013-11-14 10:14:16 打印 字号: | |
  “多谢法官为我们这些外地人着想,让我们不用跑冤枉路就把案子处理完了”。11月11日,被告邱成良等人,在收到调解书后连声对法官表示感谢。

  2013年8月13日晚,70岁的谢军场骑摩托车在乾县备战路与邱志红驾驶的重型半挂车相撞,经医院诊断为急性重型开放性颅脑损伤,在医院抢救治疗22天后死亡。交警队事故认定书认定:谢军场和邱志红对此事故负同等责任。

   9月9日,谢军场的儿子谢鹏涛向乾县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邱成良(半挂车主)、邱志红(半挂车司机)、半挂车属洛阳某通汽运公司和中国财险洛阳某支公司赔偿原告医药费等费用共计16万元。

  受理案件后,法院依法对被告邱志红驾驶的半挂车进行了财产保全,送达所有法律文书后。法官电话联系被告方,征求调解意见时,被告方保险公司提出,他们愿意在保险份额内赔偿原告,但他们担心会因原告提供证据不全而反复往返于乾县和河南两地,希望法官将赔偿的所有证据一次性收齐后,他们再过来开庭质证理赔。于是法官反复到医院说服相关领导,在医药费没有结清的情况下,先将理赔需要的合法证据和资料向原告予以提供。为节约时间,法官把从医院调到的所有证据和材料用手机拍了下了,并用微信发给了被告方。被告方查看后,如约到乾县法院参与庭前调解。经过法官细心安抚原告情绪,耐心做双方思想工作、讲明法律法规,最终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邱成良、洛阳市某通汽运公司、中国财险洛阳市某支公司共同赔偿原告谢鹏涛各项损失共计14.3万元,原告谢鹏涛放弃要求被告邱志红赔偿各种费用的诉讼请求,并放弃对邱成良半挂车的保全。(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来源:乾县法院
责任编辑:殷春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