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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中院:从群众中来 到群众中去
作者:左鹏霖  发布时间:2013-11-14 09:40:59 打印 字号: | |
  “群众路线”是党的根本路线,是毛泽东思想的重要内涵之一,是历经实践风雨而日久弥新的理论宝藏。当前我国社会正处于转型期、矛盾多发期,群众工作头绪多,任务重。法院工作要赢得更多的社会认同,就要始终坚持群众路线,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诚心诚意地服务群众,解决群众的困难和诉求,妥善化解各类纠纷,努力通过司法手段营造和谐稳定的发展环境。

作为一名后勤财务人员,虽然不像一线法官那样直面各种突出矛盾,但是与当事人的接触也非常频繁,比如诉讼费的退费等相关财务事宜。要做好群众路线,把司法为民落实到工作中,我认为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人正身不斜

做人是做事的基础,人品的好坏直接决定做事时对待群众的态度及方法。干事是一时,做人是一世。树立良好的人生观、世界观,及树立符合法院工作性质的做事观,关乎工作的方方面面,也关乎群众路线、司法为民的执行质量。

对待亲朋与陌生人亲疏有别,在常人眼里看是正常的、合理的。但是作为一个法院工作者,代表的是法院的形象,影响的是司法的公信,所以必须要做到以诚待人,平等对人,这样才能消除当事人对法院的情感隔阂,拉近距离,以诚换诚,得到当事人的积极配合,合理解决当事人的诉求,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发生,以自身的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的要求。

二、知足常乐

物质的需求,是人生存立身之本,每个人对物质的追求都是无可厚非的。当今社会各种“奇闻异事”频发(如近期的“上海法官集体嫖娼事件”)皆根源于物质追求过度造成。什么样的物质需求标准是合理的标准?我认为“知足常乐”就是合理的标准。

物质的欲望是无止境的,当今的社会形形色色,各色人等喧嚣着、浮躁着。作为一名法院工作者不能有着相互攀比的畸形心态,不能用手中的权利获得不属于你的物质生活,要秉持所谓“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的古训,要时时持有“知足常乐”的心境维持平和的心态,坚决杜绝“吃、拿、卡、要”现象,时刻铭记是群众纳税供养着我们,我们要怀着一颗感恩的心面对群众,只有这样群众路线才能走的实。

三、公平公正、灵活不失原则

公平、公正一直是法院工作的核心,也是广大群众对人民法院的基本要求。我们作为人民法院的工作者,要在思想上牢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的根本理念,怀着一颗“公心”面对群众,这也是群众信任的基石。法院的职责是理清是非、分清责任,公平公正对待每一个当事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因其他任何因素而使天枰有所倾斜。坚持公心,才能切实树立法律权威,在人民群众中树立司法公信力,让法院工作得以顺利进行。

在坚持公平公正的同时,面对当事人既要保持法律的严肃性又要用通俗易懂的方式让当事人从心底里接受,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纠纷。接触群众,必须要有足够的耐心倾听诉求,仔细疏通,让当事人一舒闷气、不留心结。但是面对当事人的无理要求,要沉着仔细,选择恰当的方式指出问题,维护法律的严肃性。

四、立足本职,坚持服务

财务工作是一项细致及严谨的工作,不容的半点差错,要求开支合理,手续齐全。作为一名后勤财务人员,主要的工作就是服务,不仅仅服务于当事人,而且还要服务于全院干警。

(一)在面向当事人时,主要工作就是诉讼费的退费。当事人由于诉累的原因,在办理退费时很急躁,认为法律已经规定退费就应该在案件完毕之后立即退费,对退费程序和制度往往不是很理解。按照目前的退费制度,诉讼费的退费必须向市财政申请,市财政要求按季度申请退费,各种手续齐全,退费周期较长。在此时,作为一个财务人员即要耐心的向当事人阐明退费制度及程序的必要性,维护退费制度,又要设身处地的与当事人以“心”交“心”,理解当事人的难处,协调及帮助当事人完成退费事宜。

(二)在面向全院干警时,主要工作就是对各种票据的审核及报销。财务制度是严格的,上至中央,下到地方各种财经法律、制度及规定比比皆是,身为财务人员就更要做好院内各项财务活动符合国家法律及规定的工作。在日常工作中,往往存在着有些同事对财务制度的不熟悉,经手的票据不是很符合规定的情况出现。在审核、报销票据时,我都会耐心的说明票据不合规定的原因,完善票据手续,努力协助通过符合规定的办法解决问题。

总之,财务工作是琐碎的,是细致的,是严格的,是高压的。做为一名财务人员在面对工作时头绪多,任务重,压力大,但是这些都不是懈怠的理由,“群众路线”是对这项工作核心的最好诠释。

当前社会形势十分严峻,党中央大力推行“群众路线”政策是十分必要和及时的,我们法院工作者本身就是群众工作者,在面对群众时要怀着“诚心、感恩的心、公心和耐心”到群众中去,只有真正做到“四心”,我们才能在工作中赢得群众的信任,法院工作才能赢得社会的认同。
来源:咸阳中院
责任编辑:师国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