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今天在村委会开庭呢,快看走”,一大早,村民们就已经涌在了村委会门口等着看现场开庭。长武法院近日受理了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原告赵丽丽(化名)与被告李民(化名)、被告赵颖(化名)系亲戚,原告在为二被告家的苹果摘袋子过程中,因另一名雇佣女工将树枝踩坏,导致原告受伤,双方私下就赔偿问题未达成一致,后原告一纸诉状将二被告告之法庭,要求双方赔偿原告的各项损失共计70000余元。
因该案的原、被告系亲属,且同住一村,又恰逢农忙时节,为方便当事人诉讼,法院决定在就地进行开庭,并邀请镇上干部和村民到场旁听。法院把审判法庭搬进了巨家镇强村村委会,在此审理此案。开庭前,双方起初言辞激烈,互不相让。庭审中,审判员认真组织双方对证据进行质证、辩论,对原、被告双方进行辩法析理,讲解相关法律规定。庭审之后,办案法官又分别给双方做思想疏导工作,最终双方均愿调解结案。
结合亭口法庭地处基层的实际,该庭力争将巡回审理作为日常审判方式,深入田间地头,为群众定纷止争。巡回审理不仅方便了当事人诉讼,降低了诉讼成本,还能让民众直接了解案件事实真相,明辨是非,增强司法的透明度,提高民众法律意识。同时,我们将“一村一法官”活动、“抓党建、暖民心、保稳定、促发展”主题实践活动与“开展农民教育、培育新型农民”活动相结合,三位一体,协同推进。一方面深入村组访民情,听取群众的意见与建议,了解群众的法治需求;另一方面,通过法律宣传提高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切实加强诉讼指导,维护农民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