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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寿法院:院长担任审判长 开庭审理诈骗案
作者:胡雅丽 王涛  发布时间:2013-11-11 16:15:33 打印 字号: | |
  2013年10月29日,永寿县法院公开审理被告人贺鹏等五人诈骗一案,考虑到该起案件在当下社会中存在一定的普遍性和多发性,也为了能够达到以案说法的教育目的,该起案件由永寿县法院院长苏俊担任审判长,由永寿县检察院检察长王平信提起公诉,并在网上进行了庭审直播。

  被告人贺鹏伙同其他四人以寻找当地神医看病为由先后窜至永寿、眉县、户县等地诈骗,先后骗得多名被害人钱财共计30800元。案发后,永寿县检察院以诈骗罪提起公诉。庭审过程中,被告人贺鹏数次辩称自己财迷心窍,是自己害了亲人和朋友,并称自己一定要痛改前非,重新做人。庭审在经过开庭、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和最后陈述等法律程序后,审判长宣布择日宣判,财迷心窍的被告人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当日,案件整个庭审过程在永寿县法院内网上进行了庭审直播,这也是永寿县法院首次运用科技法庭网上直播案件,院长担任审判长,为全院法官起到了生动的模范带头作用。

  近年来,永寿县法院狠抓案件质量和效率,并注重发挥班子的表率作用,在每年年初分配给院党组成员一定数量的办案任务,并将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考核,未完成任务按照院内《差旅费管理使用办法》扣罚差旅费,该项创新举措,对全院案件审判及全盘工作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来源:永寿县法院
责任编辑:殷春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