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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寿法院:进村现场解纷争 宣传法律效果嘹
作者:周西海  发布时间:2013-11-08 11:03:43 打印 字号: | |
  2013年11月5日上午,永寿县人民法院仪井法庭在店头镇樊家河村开庭审理李某楼与王某龙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该村30余名村民参加旁听,在法院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当庭达成调解协议,一起民事纠纷顺利了结。

  庭审结束后,该村驻村法官左广利现场进行了法律宣传,并就农村经常出现的赡养、苹果收购纠纷等问题,进行现场解答。

  “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去年以来,永寿法院相继在社区、村组等基层单位设立法官工作室,实现了辖区农村和社区的全方位覆盖。面对广大村民、居民法律知识欠缺的实际,永寿法院首先将立足点放在提供送法下乡、法律宣传、以案说法、就地调解等人性化司法便民服务上,将人民法院定纷止争的工作职能延伸到诉讼之前,将化解矛盾纠纷的场所从审判法庭移至村庄农户,促进了矛盾纠纷的多元化解决,体现了能动司法理念,体现了科学发展观的要求。

  永寿法院紧紧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穷尽一切手段化解群众矛盾,回应群众关切,紧跟形势发展,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和措施,维护百姓利益,让群众真正“零距离”感受到司法公正,通过开展的一系列活动让老百姓感受到法的温暖和带来的切身实惠,让百姓有困难、有矛盾,不用上法庭、不用跑腿、不用花钱,即能使矛盾得到圆满解决,驻村法官充分利用“望、闻、问、切”的方法,走村串巷,与群众拉家常等方式,将诸多矛盾化解在了萌芽状态,受到辖区群众的一致好评。也得到了社会各级以及上级领导的充分肯定。(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来源:永寿县法院
责任编辑:殷春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