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淳化县法院被评为全市“卫生先进单位”
作者:吴晓文  发布时间:2013-11-08 10:50:15 打印 字号: | |
  淳化县法院坚持一手抓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努力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四有”新人,不断增强全院干警的卫生意识和卫生自我保护能力,自觉养成良好的卫生生活习惯。该院在加强卫生管理工作中,把环境卫生纳入法院的目标考核范围,坚持日检查、月小结、季考评和半年考核、年终总评的考核办法,与业务目标同步考核、同步检查、同步落实,使该院的环境卫生工作进入良性的循环状态。日前,该院被咸阳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评为全市“卫生先进单位”。
来源:淳化县法院
责任编辑:殷春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