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4日,秦都区法院执行局执行和解了一起叔侄之间的排除妨害纠纷案件,使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重温亲情。
申请人刘学亚系咸阳市秦都区马庄街道办事处小雅村村民,1997年村规划街道时将其位于该村的宅基地占用,后重新补划原告宅基地一处,位于刘平均和刘军社宅基地之间,长28米,宽10米。2013年初,刘学亚整理宅基地时,被执行人刘争军出面阻挡,被执行人刘建军将申请人刘学亚宅基地北面部分占用。法院判决申请人刘学亚依法对其宅基地占有和使用,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时被执行人刘争军、刘建军不得干涉,被执行人刘建军在判决生效三日内将堆放在申请人刘学亚宅基地上的物品予以清理、搬除。
该案申请执行时,申请人到法院来述说苦衷,其已年近八旬,是退休教师,与两被执行人系叔侄关系,他曾回村里整理宅基,侄子出面阻挡,村镇干部多次调解无效,现请求法院将被执行人刘建军占用宅基地的部分物品清理、搬除。
考虑到该案的特殊性,执行法官先来到小雅村,发现双方的庄基背靠背,紧挨着。然后找被执行人做工作,告知其作为晚辈,应该尊重长辈,为宅基地和自己的亲叔叔发生纠纷难免引起村里人议论,授人话柄。现法院判决已生效,应严格按照判决执行,如果双方无法就此事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法院将采取强制措施,丈量宅基地的长度和宽度,强行清除被执行人堆放在此的物品,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如果到了这一步,那双方的亲情将不复存在,以后也形同陌路,情感难以弥合。听了法官语重心长的一番话,被执行人渐渐意识到自己的做法不妥,表示愿意配合法院,和平解决此事。
为了尽快解决问题,执行法官当即联系申请人,等了近两个小时(申请人住在市里)。面对白发苍苍的八旬老人,执行法官一席贴心的话儿说得老人主动要向侄儿表示歉意,觉得以前为宅基地的事儿得理不饶人,又因为自己是长辈,曾在村里骂过侄儿,对方心里有怨气,才造成双方对薄公堂,叔侄反目。
就这样,叔叔作为申请人在法院主持下坐在了被执行人侄子家的客厅,侄子见了久未登门的叔叔也礼貌地打了一声招呼,气氛融洽,双方客气地表示摒弃前嫌,相互谅解,依照判决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宅基地上堆放的物品由被执行人春节前自动清理完毕;如申请人暂不建住宅,超出28米的部分由其随时使用;申请人建住宅时,被执行人将自行封堵自己通往南面的门不再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