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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中院被陕西省委评为“全省老干部宣传信息工作先进集体”
作者:赵玉民  发布时间:2013-11-06 10:23:01 打印 字号: | |
  在11月5日召开的咸阳市老干部宣传信息工作会议上,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被陕西省委评为“全省老干部宣传信息工作先进集体”。

  2012年以来,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密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重视抓好老干部宣传信息工作。截止9月份,市中院在市级以新闻媒体发表老干部工作宣传信息10余篇。宣传信息报送数量大幅提升,报送质量明显提高,宣传信息工作的主动性、时效性进一步增强,老干部宣传信息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和新的进步。
来源:咸阳中院
责任编辑:殷春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