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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平法院:母子五年起纷争 法官调解见真情
作者:李晨毓  发布时间:2013-10-29 10:37:19 打印 字号: | |
  10月28日,兴平法院东城法庭成功调解一起侵权纠纷案件,原、被告双方当庭喜极而泣,握手言和,双方长达五年的心结。

  被告张某系原告范某长子,被告张某结婚后,因家里住房紧张,无处居住,于1992年从岳父处借钱在老庄基上建造一间平房。被告张某于1998年由村委会另行划拨庄基一院,并建有一院住房。原告范某于2013年6月取得老庄基的宅基地使用权证。原告范某一直和三儿子生活,原告范某多次要求被告张某拆除所建房屋,但被告张某均以种种理由推脱,拒不拆除。经村委会和办事处司法所调解,均无结果,此纠纷一拖五年之久。原告范某于2013年8月起诉法院,要求依法判令被告张某拆除在原告享有使用权庄基上的房屋,案件受理费用由被告承担。被告张某辩称,自己结婚后,因家里情况紧张,无处居住,于1992年从岳父处借钱盖了一间平房,与其妻及孩子在此居住,其户口也在此处,并在此居住了20余年,不存在侵权的事实,不同意原告范某的诉讼请求。

  受理案件后,东城法庭干警多次找原、被告双方,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明法析理,最终力促原、被告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一桩历时五年的纠纷最终圆满结案。
来源:兴平法院
责任编辑:师国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