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名“90后”团伙到三原、富平、西安等地相继交叉作案,先后盗窃各类机动车30余次,价值总计234366元,所得赃款挥霍一空。周聪、李斌、雷杉、马一四人以盗窃罪被三原县法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四年六个月、七个月、六个月。其中周聪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八年。
据查:被告人周聪参与盗窃30次,盗窃财物价值人民币136166元,抢劫1次,价值人民币1800元。被告人李斌参与盗窃25次,盗窃财物价值人民币87700元。被告人雷杉参与盗窃2次,盗窃财物价值人民币7200元。被告人马一参与盗窃1次,盗窃财物价值人民币3300元。
另查,三原县公安局于2012年10月26日将被告人周聪抓获,同年11月7日将被告人李斌抓获,2013年1月13日将被告人雷杉抓获,同年1月14日被取保候审。被告人马一于2012年11月19日向三原县公安局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同日被三原县公安局取保候审。2013年7月19日被告人周萌因涉嫌诈骗罪被西安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刑事拘留,同年8月19日被依法逮捕。被告人周聪到案后向三原县公安局揭发同案犯李斌、雷杉、马一共同参与盗窃的犯罪事实。
法院认为,被告人周聪、李斌、雷杉、马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其中被告人周聪、李斌盗窃数额巨大,被告人雷杉、马一盗窃数额较大。四被告人的行为已触犯刑法关于盗窃罪的规定且周聪在实施盗窃犯罪时,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而当场使用暴力致被害人受伤,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故作出了上述判决。(文中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