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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平法院实行诉讼风险告知制度效果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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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黄国田 发布时间:2013-10-18 20:2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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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平市人民法院准备打官司的当事人都会得到一个特别的提醒——法官在当事人投诉、应诉前预先告知其必要的诉讼风险。这项制度推行12年以来,受到当事人欢迎。《诉讼风险告知制度》以书面形式发给当事人,提醒其注意的风险主要有7个方面:诉讼请求不当风险;不按时交纳诉讼费风险;不能及时提供证据风险;不出庭风险;一方下落不明风险;申请强制执行的案件执行不能的风险;超诉讼时效风险等。截至今年9月底,兴平法院已向当事人发出诉讼风险告知书43200余份。此举起到了很好的普法作用,有效地增强了当事人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主动性、能动性,增强了风险意识,有效延伸了超前服务,提高了服判息诉率,是提高案件质量和效率的有效措施之一。
来源:兴平法院
责任编辑:师国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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