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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邑法院:同胞兄弟起纠纷 法院判决不履行 五进座谈促执行 村民集体送锦旗
作者:房峥嵘  发布时间:2013-10-14 12:01:15 打印 字号: | |
  10月12日早上刚上班,旬邑法院干警正将投入到紧张的一天工作之时,该院大门前,鞭炮齐鸣,旬邑县太村镇赵村40余名村民将写有“民俗自然缘法度,家常执行补晴天”锦旗送到旬邑法院来,他们握住院领导和执行干警的手,激动地说:“感谢你们,为我们村民伸张了正义,你们真是老百姓的贴心人!”

    原来申请执行人崔好群与被执行人崔好贤系同胞兄弟,2002年,被执行人崔好贤在担任该村村委会主任期间,私自购买村上耕地0.4亩作为其庄基地,一直未动工修建,2012年,申请执行人崔好群向土地部门申请庄基地0.3亩,批文下发后,被组织划拨在被执行人所购买的庄基地上,今年3月份,申请执行人崔好群在该划拨的庄基地上施工修建房屋时被被执行人两次阻挡,造成其停工受损,为此,申请执行人起诉法院,经判决,要求被执行人停止侵害,并赔偿损失3008元,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未主动履行,申请执行人申请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案件在执行中,该院领导高度重视,抽调精兵强将深入被执行人家执行,但其态度坚决,拒不履行义务,因被执行人患有多种疾病,难以采取强制措施,于是该院领导和执行干警共同商讨执行方案,于10月10日,采取“五进”座谈的方式,邀请县委政法委、国土局、镇政府、村干部及部分村民代表参加,对该案进行现场执行,未邀请的村民150多名村民自愿参与了旁听,首先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对其庄基地情况进行了陈述后,国土部门宣布对被执行人崔好贤私自购买的庄基地无效,其庄基地款予以收缴国库,其次在场的各位对被执行人的阻挡对方施工行为给予了批评教育,被执行人崔好贤在大家的批评教育下,当场主动承认其错误,向对方道歉,表示支持申请执行人施工,不再上前阻挡,并当场回家取来钱赔偿了申请执行人经济损失3008元。最终使该案得到了圆满、顺利的执行,正像一位村民所说的,“现在法院的执行方法灵活多样,像今天这种五进执行方法,既执行了案子,又教育了我们村民要遵规守法,同时也有力的促进了社会和谐,捍卫了法律尊严,我们非常满意”。
来源:旬邑法院
责任编辑:师国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