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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阳法院四项举措保障残疾人诉讼权利
作者:靳娜娜  发布时间:2013-10-11 09:29:30 打印 字号: | |
  为了切实保护残疾人的诉讼权利,践行司法为民原则,泾阳法院坚持以人为本,大力推行残疾人诉讼保障举措,努力维护残疾人的诉讼权益,使残疾人切实体会到法院司法为民的温暖。

    优化立案服务,畅通残疾人诉讼渠道。泾阳法院在立案信访大厅外设置无障碍通道,在大厅内设立残疾人维权立案窗口,对涉诉残疾人开辟绿色通道,优先审查起诉材料,并快速办理立案手续。安排专职导诉人员,帮助残疾人办理立案、交费等手续,为残疾人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免费提供诉讼引导材料,并采取电话立案、上门立案等方式,便利了残疾当事人进行诉讼。简化诉讼费缓减免交办理手续,对经济确有困难或者无固定生活来源的残疾人予以缓减免交纳诉讼费。在立案信访大厅设立残疾人休息处,免费向有需要的残疾人提供助残设施,并允许盲人携带导盲犬进入立案大厅及审判法庭,最大限度方便残疾人参加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加强审判管理,方便残疾人正常参加诉讼。泾阳法院对涉及残疾当事人的诉讼优先、快速审理。对行动不便的残疾人需要出庭的,在残疾人的居住地或者附近安排开庭,对确需在法庭内开庭审理的,应尽量安排在办公区一层。涉及残疾人的案件,对残疾人进行庭前提示、法律释明和举证指导工作,帮助残疾人更好地参与诉讼。根据残疾当事人的需要提供助听、盲文、翻译等服务,协助残疾人充分真实表达自身意见,保障残疾人无障碍参加审判活动。针对交通事故、医疗纠纷、劳动争议、工伤事故等致残的案件,积极推行小额速裁机制和诉前调解机制,加大涉残案件调解和审判力度,为残疾人维权开辟快速通道。

    加大执行力度,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及时实现。泾阳法院对申请人是残疾人的案件优先执行、快速执行,执行局优先将案件录入执行威慑系统,下发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并安排专人负责案件执行,强化执行案件,通过交叉执行、换员执行等举措,加大残疾人案件的执行力度,使得残疾当事人的诉讼权利能够及时实现,有利的维护了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对路途较远、年纪较大或者行动不便的残疾人,执行员将上门发放执行款,及时解决残疾当事人的困难。严格执行期限,积极开展涉残案件回访活动,尽力帮助残疾人恢复正常生产生活。

    加强宣传,努力营造社会关爱残疾人的浓厚氛围。泾阳法院强化宣传保障残疾人的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并实施《关于保障和便利残疾人诉讼的实施意见》,加强残疾人实体权益保障,完善司法救助机制,全面落实司法为民、便民、利民措施,进一步方便残疾人诉讼,并努力营造社会关爱残疾人的氛围,使残疾人更好的感受到法律的公平、公正。

    泾阳法院秉承依法治国、服务大局、执法为民的理念,通过以上举措方便残疾人参加诉讼活动,切实保障残疾人充分行使诉讼权利,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来源:泾阳法院
责任编辑:师国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