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阳县法院泾河法庭审结了一起新婚孕妇起诉的离婚纠纷。通过办案法官细致真情的调解,女方最终撤诉与男方和好。
2011年7月份王小丽经人介绍认识了泾阳小伙李明,小伙迅速俘获了姑娘的芳心。同年12月,双方按照农村习俗举行了订婚仪式,第二年9月在县民政局登记结婚。共同生活期间,王小丽觉得李明不再像最初恋爱的时候那般关心她,双方因琐事产生了一些矛盾,故起诉到法院坚决要求离婚。此时的王小丽已经怀孕三个多月,她情绪激动,甚至扬言要将孩子引产。
了解到这是一对新婚不久的年轻夫妻,而且女方尚有孕在身,双方有一定的感情基础。办案法官多次与男女双方及其家人进行交流,耐心劝解男方去将妻子追回,真情化解女方心中的郁结,苦口婆心劝说双方珍惜这段姻缘。通过办案法官耐心细致的工作,女方撤诉,最终与男方重归于好。
法官寄语:百年修得同船渡,十年修得共枕眠。夫妻生活在一起就是缘份,年轻的小两口更应该慎重对待自己的婚姻,不要因为家庭琐事或者一时的冲动就选择离婚。爱情,也需要用心浇灌,才能花开更艳。(文中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