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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彬县法院等两个集体及刘宏刚等五名个人被省法院分别记二等功
作者:殷春波  发布时间:2013-09-25 10:46:49 打印 字号: | |
  2012年,全市法院在各地党委领导及人大监督下,紧紧围绕省委十一届八次会议和全国、全省政法工作会议部署,把为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社会环境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扎实开展“工作创新推进年”、“司法公信提升年”和“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和法院管理,以提升队伍素质、提升审判质量为着力点深入推进庭审和裁判文书“两评查”活动,为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和良好的法律服务,涌现出了一批班子建设过硬、队伍素质良好、管理严格规范、审判和执行工作成绩突出的先进集体和政治坚定、业务精通、公正廉洁、实绩突出的先进个人,以实际行动树立了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

  我市彬县法院、乾县法院梁村法庭被省法院记集体二等功;咸阳中院刑二庭助审员刘宏刚、泾阳县法院云阳法庭庭长陈文英、礼泉县法院副院长李选锋、乾县法院法警队政委刘卫星、三原县法院副院长马跃进等5名同志被省法院记个人二等功。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要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在今后的工作中再立新功,再创佳绩。全市法院要以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榜样,立足审判执行工作,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不断提高全市法院的司法公信力,为建设“富裕陕西、和谐陕西、美丽陕西”陕西梦和“四强三领先”咸阳梦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O一三年九月二十五日
来源:咸阳中院
责任编辑:殷春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