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李栋相拥余敏远去的背影,法官感到无比的欣慰。9月11日,长武县人民法院庭前成功调解一起离婚案件,最终在法官的释法明理下,李栋撤回对余敏的起诉,两人重归于好。
2011年10月,李栋经人介绍与邻村的余敏相识,经过一段时间的交往,两人互生爱意,并最终确立了恋爱关系。2012年12月8日两人举行结婚仪式,同年12月20日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并领取了结婚证,婚后两人感情很好,2013年3月余敏怀孕后,李栋对余敏更是关怀备至,共同期待孩子出生的同时,两人也对以后的生活更充满了信心,5月的一天,余敏一人在家里干家务的时候不慎从楼梯上摔下来,后送往医院,余敏流产,孩子没能保住,从此李栋和余敏之间开始产生隔阂,李栋认为孩子的夭折系余敏的过错造成,余敏对自己的不小心也耿耿于怀,久而久之,两人形同陌路,之后李栋便起诉要求与余敏离婚。
法官接收这一案件后,经过翻阅案件,以及找相关人调查情况后发现,李栋在立案时隐瞒余敏终止妊娠未满六个月的事实,在了解了具体情况之后,便给双方当事人做工作,从法律上讲,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李栋的起诉不符合法律规定。从情理上讲,孩子的夭折,属于意外,谁都不愿意看到,但是事情已经发生,就应该正确面对,此时余敏正承受着身体和心理的双重煎熬,正需要有人关心和照顾,李栋不仅不理解、关心和照顾,甚至起诉和余敏离婚,于法于理都不应该。经法官的耐心劝导,李栋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不应该在余敏需要人关心和爱护的时候提出离婚,并承认对余敏感情很深,只是孩子的离去让自己不能原谅余敏,经法官的开导,自己也想明白,珍惜眼前的有缘人才是最重要的,最终李栋撤回对余敏的起诉,两人相拥离开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