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深入开展“正行风、促服务、树形象”实践教育活动,转变法院的纪律作风、审判作风和工作作风,提升法院形象和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咸阳中院在制定《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作风建设的决定》、《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务督察条例》的基础上,下发了《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督查工作暂行规定》、《关于成立督查工作领导机构的通知》,通过文件确立了该项工作的常态化和制度化。该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国庆明确要求,督查组成员要认真进行督查,发现及纠正问题,每月将督查情况报党组会,从而使督查工作融汇于法院的常态工作。
从9月10日开始,该院党组成员下到包抓的基层法院检查“正行风、促服务、树形象”活动开展情况,督查组也开始对全市法院包括基层法庭进行明查暗访。暗访内容包括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审判纪律、纪律作风、工作作风、“三官一率”、“六个一”落实、文明礼仪、环境卫生等,目前已对淳化县法院、三原县法院、泾阳县法院和五个基层法庭进行了暗访。从督查情况看,效果明显,全市法院干警接受督查、自我约束、自我践行宗旨的意识显著增强。基层法院也相继推出诸如抓好立案信访大厅建设,为人民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诉讼服务、畅通能动司法渠道,全力提升“两率一度”等各项新举措,不断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全力打造人民群众满意的法院。
随着督查工作的常态化,对全力提升法院形象,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必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