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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武法院:买卖合同引纠纷 小额诉讼促和谐
  发布时间:2013-09-06 18:39:58 打印 字号: | |
  9月5日,长武法院亭口法庭成功以小额诉讼程序调解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使原本心中充满怨气的双方当事人解开了心中的结。

  原告天恒砖厂的法定代表人李天恒与被告王立峰是亲戚关系,王立峰于2010年9月在李天恒开办的砖厂购砖,共拖欠原告砖款13600元,之后被告又给付2600元砖款,现下欠11000元,至今未还。李天恒多次索要未果。被告王立峰认为李天恒作为自己的亲戚,多次索要欠款,让自己难堪,时间久了双方当事人心中都充满了怨气。李天恒于3013年7月29日将王立峰告上了法庭。

  案件受理后,主审法官经过调查发现该案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只是因为双方发生矛盾,导致欠款不能及时清偿。于是,法官在双方当事人都同意的情况下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开庭审理了该案。庭审中,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双方当事人当庭达成了调解协议,最终握手言和。(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来源:长武法院
责任编辑:师国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