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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中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将成年人与未成年人案件分开审理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作者:路晓娟  发布时间:2013-08-29 16:58:01 打印 字号: | |
  8月28日,咸阳中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第一次将成年人与未成年人案件分开审理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该案是一起成年人与未成年人共同实施的故意杀人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涉及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全案不公开审理,但是由于该案件前期社会关注比较多,有媒体对其进行跟踪报道,且被害人家属情绪激动,强烈要求旁听案件审理过程,合议庭法官与所属部门领导商议决定将成年人与未成年人涉案部分分开审理,并将对成年人的审判过程全程公开,邀请相关媒体旁听庭审。

  8月28上午,该案的公开审理部分在咸阳中院六楼会议室进行,有四五十名群众、两家媒体参加了旁听,并由咸阳电视台对案件审理进行全程录像,下午由同一合议庭对未成年人部分进行了不公开审理审理。

  庭审结束后,被害人家属表示感激法官让他们参加了庭审,并表示相信法院会公正审理该案。

    
来源:咸阳中院
责任编辑:师国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