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和产生的矛盾日益激化,从而导致了双方家族剑拔弩张,事态一度十分危险。2013年8月27日,最终在法官不厌其烦的调解下,双方达成调解意见,平息了矛盾激化情绪,解决了长久以来双方之间的问题。
吴青与惠慧2005年1月20日依法登记结婚,于2006年3月13日生育一女孩,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双方因性格原因经常吵闹打架,后上升为双方的两个家庭也经常产生激烈的争吵和打骂,吴青诉讼来法院后,双方不但没有冷静反而变本加厉的争吵,鉴于在双方无和好可能的情况下,承办法官首先采取“背靠背的冷静调解法”,分多次与当事人谈话了解各自的想法和需求,并对两方家族中声望高的亲属进行劝解,摆事实、讲道理、分析如果矛盾进一步激化后所产生的危害后果,并让其亲属回去分头做自己家人的工作,减少事态有进一步恶化的趋势,后根据双方当事人的性格和处事特点,对症下药的做工作,缩小之间的分歧,最终在法官十几次的调解下,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双方自愿离婚;吴青自愿抚养小孩,并自愿给付惠慧人民币3万元;婚前财产各自所有。考虑到本案的特殊性,在财产交接环节,法官亲自到现场监督,确保最后一环节的顺利完成,此案圆满完结。(当事人姓名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