旬邑法院高度重视开展“三官一律”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为群众生活生产送温暖 、送平安、送法律,努力使群众知法、懂法、守法、用法,通过开展法律宣传、咨询、讲座、公开庭审等活动,化解矛盾纠纷,增强法制意识,维护群众权益,解决实际问题,维护公平正义。
8月22日,旬邑法院土桥法庭邀请丈八寺镇司法所、丈八寺镇包村干部、韩家堡子村支部书记等各届人士,借助“三官一律”平台,成功调解了原告韩会德诉被告韩小林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取得了良好的司法效果和社会效果。
被告的老庄基地上原有多棵核桃树,在宅基地复垦后,被告没有及时完全挖除核桃树,原告在复垦后的庄基地上栽植了苹果树,被告每年采摘其老宅基地上的核桃树时,会给原告苹果树造成了一定损失,原告多次找被告谈赔偿问题,一直未得到正面答复。原告诉至法院,请求被告赔偿果树损失,并伐掉该核桃树。被告坚持自己的核桃树长在自己家的宅基地,与原告无关,原告认为被告的核桃树影响了原告果树的生长且被告每年采收核桃时都给自己的苹果造成损失,二人互不相让。经过主办法官联合众调解人员,向原、被告阐述法理、情理,结合村庄附近的案例,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使得双方明白法律关系及邻里关系和睦的重要性,经过长达3个小时的调解,二人互相对峙的情绪,终于缓合下来,转变为相互理解,原告放弃要求被告承担损失费的请求,被告随即当着各位调解参与人的面说:“我保证等我将核桃摘后,国庆之前将核桃树伐掉,请大家放心。”二人握手言和,化解了双方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