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8月5日省院第二批“三同”活动开展以来,乾县法院根据省院活动部署,积极配合包抓乾县点的处级审判员王存才同志进行实地调研。由该院政工副科长陪同王存才,先后走访了三位省人大代表,对省院今年上半年工作进行了汇报,并征询了人大代表对省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8月7日上午,王存才深入乾县法院阳峪法庭,对该庭审理的一起离婚案件进行了旁听观摩。
8月7日上午,在省法院领导干部和处级干部与基层法官干警“同吃、同住、同办案”活动中(简称“三同”活动),包抓乾县点的调研员处级审判员王存才同志要求深入乾县法院基层法庭参与旁听庭审,在乾县院政工副科长的陪同下,对阳峪法庭正在审理的一起离婚案件进行了观摩。南某与李某于2010年12月15日登记结婚,婚后无子女,关系一般。2012年11月20日,经人从中调解,李某向南某返还了彩礼17000元,李某将其在南家的个人财产(嫁妆)全部拉走,双方分居至今,但一直未办理离婚登记。2013年6月21日,原告南某向乾县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被告李某解除婚姻关系。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多次联系被告人,其均未到法院应诉,法官决定缺席开庭审理。经开庭审理,法院对基本事实进行了审查确认,综合全案,决定择日宣判。庭审观摩后,王存才同志对承办法官独任审理案件过程中思路清晰、对待案件事实证据一丝不苟、语言严谨、通俗易懂、庭审简练紧凑等特点给予了高度评价。在与该庭审判员和书记员座谈交流中,详细询问了上半年收结案情况和案件审理中的一些问题,并征询了该庭工作人员对省院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省院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通过走访人大代表、旁听庭审观摩,王存才表示,此次走访调研使他看到了基层法院办案的真实状态,基层法官在办案条件有限、民情复杂、案多人少的情况下能超额完成办案任务、追求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实现了以群众所需所盼为办案目标的工作宗旨。但了解这些还远远不够,他将根据乾县法院的具体安排,在8月7日后,分别与乾县法院班子成员、干警和基层群众进行座谈,广泛征求对省法院党组和党组成员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实施意见》、加强作风建设以及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