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日,咸阳中院召开党组会认真学习了市委六届七次会议精神,咸阳中院全体党组成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咸阳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国庆带领院党组成员认真学习了市委六届七次会议精神,同时结合8月1日省法院阎庆文院长来咸调研座谈会上提出的“五新”要求和市委书记姜锋同志提出的全市法院各项工作在全省法院排名“争一保三”的奋斗目标,立足咸阳法院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六个方面的贯彻意见。并拟于近日召开全市法院院长会议,进行全面贯彻落实。
一是加强信息化建设。切实加强对全市法院信息化工作的组织领导,细化分工,加大投入,将“网上办公办案”的工作逐项分解,明确责任,争取尽快完成各项信息化建设任务。二是加强审判质效。要加强审限管理,严格延审审批手续,提高审判效率;按照“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原则,处理好调解和判决的关系,不断提高当庭宣判率和审判“五进”率,努力提高案件质效。三是加强司法为民。深入落实便民利民“十项措施”,扎实落实诉调对接、“一村一法官”工作机制,加快立案、信访大厅的改造工作, 尽快落实小额民事案件速裁等制度。四是加强司法公正。以习近平总书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总目标,强化内外部监督,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做到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兼顾,切实维护司法公正。五是加强队伍建设。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的重要批示,切实加强政治思想建设,抓好各级各类业务培训,切实加强业务能力建设,不断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和队伍作风建设。六是自觉接受监督。自觉把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检察监督、舆论监督等作为加强和改进法院工作的动力,实现外部监督与内部监督的有机结合和良性互动,树立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