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咸阳中院民三庭法官储怡成功调解多年来因渭城区西兴巷9号、10号宅院所发生的相邻采光、通风纠纷一案。
董某与邻居张某两家原本是居住在渭城区西兴巷的老街坊。董家居住西兴巷9号。张家居住西兴巷10号。本世纪九十年代,双方就因该房产权、界限等发生过数次诉讼。2007年,张家和董家均对原自有房屋重建。为了多争取将来的拆迁补偿,张家将房沿着邻居的墙根修葺,自己所盖房进出路被堵死。之后,董家在张家北面建房,以双方协议挡住了张家的窗户,使张家房屋不能正常采光,严重影响了他们的正常生活和身心健康。经社区调委会多次调解,双方的矛盾始终没有解决。后张家数次将董家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董家停止侵害,赔偿损失。
民三庭办案法官储怡了解情况后,深知如果只对本案进行判决,两家多年来的纠纷问题无法根本解决,要想彻底消除两家的后顾之忧,只有通过调解的方式。为了彻底解决两家人的矛盾,储法官及其合议庭成员冒着酷暑,多次到渭城区西兴巷9号、10号院看现场,走访邻居、居委会,了结情况。因双方当事人均已年迈,办案法官多次到双方家里做思想工作。在储法官耐心的劝解下,两家人终于同意坐下来和平协商解决这件事情。双方在尊重客观事实的情况下,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张家同意将两层楼房卖给董家,双方因9号、10号院房产所涉及的两起纠纷数十年的恩怨一笔勾销,调解的同时,经办案法官主持双方已按调解内容履行完毕。两家人终于握手言和。事后,董某亲自送来了锦旗和感谢信,用隆隆的鞭炮声表达着对人民法官的感激之情。
今年以来,咸阳中院民三庭密联系审判执行工作实际,践行能动司法,积极创新工作方法,努力将群众路线要求贯彻到办案中的各环节,取得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