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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都法院:积极走访明案情 耐心调解化纠纷

作者:李亚维  发布时间:2013-07-24 08:38:27 打印 字号: | |
  2013年7月22日,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法院成功审结一起遗赠纠纷案件。承办法官通过走访群众了解案情,耐心,细致的化解当事人矛盾,使这起遗赠纠纷案件圆满结案。

  2003年3月23日,被继承人刘忠自书遗嘱一份,将其仅有的一套房产赠与原告刘涛。2013年4月10日,被继承人去世,22日,原告诉至本院,要求继承房产。

  承办法官接到案件,考虑到被继承人刚刚去世,家人还未从失去亲人的痛苦中走出来,却要面临遗产纠纷官司,不利于案件的处理和家庭关系的维持,就本案先行进行群众走访。在走访中,承办法官了解到:2003年,被告张亚梅与被继承人经人介绍相识,共同生活10年,期间被继承人身体不好,一直是被告在照顾、服侍,几次住院,被告更是衣不解带,日夜照料,两人感情甚好。被告并无争夺遗产之意,只是被继承人刚刚去世,原告就要求继承房产,要被告搬出,被告情感上无法接受,双方发生矛盾。

  了解基本案情后,承办法官与原告监护人进行了沟通,并进行了深刻的交谈。原告监护人承认,虽未与被告共同生活过,但被告子女都不在身边,被告把原告当亲孙子一般,疼爱有加,这次也是一时心急,没有考虑到老人的感受,只要确定房产由儿子继承,被告要住到什么时候都可以。带着这个调解意见,承办法官、原告及监护人、代理人几次到被告住处调解,被告拒不开门,每次都只能隔着门与老人沟通。2013年7月22日,当一行人再次来到被告处,只见老人倚在门口,老泪纵横,看到原告,就一把抱在怀里,嚎啕大哭。在场人人为之动容,原告监护人悔恨不及:“妈,我没想到伤害您那么深,都是我错了,法官,我们不调解了,我们撤诉!!!”

  本案现已撤诉结案。(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来源:秦都法院
责任编辑:师国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