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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都法院召开“新刑诉法与司法实务研讨会”
作者:商俊峰  发布时间:2013-07-19 15:53:59 打印 字号: | |
  7月17日,秦都区法院召开“新刑事诉讼法与刑事司法实务研讨会”,西北政法大学刑诉法学院、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秦都政法委、公、检、司、交警大队、陕西宇斌诚律师事务所、陕西方强律师事务所等十几家单位受邀参加了研讨会,共同对“四主体”办案的理念转换、非法证据排除、刑事和解、未成年人刑事诉讼及简易程序的适用等五个议题进行了研讨。

  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自2013年1月1日开始实施。秦都区法院对新刑事诉讼法审判实践中遇到的新问题、新情况进行了汇总和整理。这些新问题与侦查、起诉、审判及辩护各个环节均直接关联,各办案主体既有对法律规定理解不一的现象,还存在工作协作衔接的问题。为了准确理解、正确适用刑事诉讼法,需要司法机关与律师界、实务界与学术界进行交流研讨。

  在研讨会上,参加会议的法官、检察官、警官、律师围绕着“五个议题”进行了深入讨论,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和建议,政法大学的杨旺年教授、魏虹教授进行了精彩点评。通过讨论交流,大家对刑事和解协议的制作和审查、法律援助律师责任意识的强化、瑕疵证据的范围确定等问题达成了共识,对其他争议的问题提供了解决的思路。

  通过交流,与会部门人员共同认识到,准确有效的执行法律,不仅需要公、检、法分工负责、相互配合、相互制约,还需要警官、检察官、法官、辩护律师等职业法律人建立规范、健康的职业关系,共同担负起尊重和保障人权的法律责任。

  秦都区法院希望以这次研讨会为良好开端,与法律实务界、学术界共建学习交流的平台,定期进行研讨,不断更新理念,提高办案质量。
来源:秦都法院
责任编辑:师国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