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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都法院:军地双方共同努力 涉军案件圆满执结
作者:王喜君 郭云鹏  发布时间:2013-07-18 16:33:28 打印 字号: | |
  7月23日,咸阳秦都区法院成功执结了一起涉军案件,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履行完毕。至此,这起历时多年,被执行人作为军事单位的特殊主体案件,经多方协调,得以圆满解决。

  申请执行人陕西咸阳505集团公司(以下简称505公司)与被执行人中国人民解放军陕西省军区东八路招待所(以下简称东八路招待所)因合同纠纷,经咸阳市中级法院二审判决:由东八路招待所偿还505公司借款17.07万元,逾期则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双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505公司搬出占用招待所的房间,逾期则按所占用房间的市场房价计算租金,从还款中扣减;一、二审案件受理费各半承担。该判决生效后,因种种原因,东八路招待所未能履行法律义务。

  在立案执行中,因被执行人东八路招待所系省军区开办设立的单位,其全部资产均属省军区军产。根据相关规定精神,执行法官无法采取强制措施。而被执行人亦称其财产属于军产,他们只有经营权,没有处置权,且自身也存在拖欠职工工资及缴纳养老统筹等实际困难,确无力解决执行问题,且就此事已向省军区相关部门做了汇报,暂无结果。在此情况下,该案执行出现僵局,但执行法官并没有灰心,认为生效的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应得到实现,505公司的合法权益应得到法律的保护。

  2012年下半年,该案被纳入“集中清理涉党政机关执行积案专项活动”范围,执行法官在多次前往被执行人单位沟通联系的同时,积极主动向各级政法委汇报案件进展情况。在省委政法委的协调下,被执行人上级单位省军区拨款给被执行人,用以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505公司考虑到部队的实际困难,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并及时履行完毕。至此,该案在军地共同协调配合下,圆满执结。
来源:秦都法院
责任编辑:王喜君 郭云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