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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人大关于《民事诉讼法》实施情况调研座谈会在咸阳中院召开
作者:文/冯义 图/殷春波  发布时间:2013-07-10 11:01:36 打印 字号: | |
  • 市人大冯望云副主任讲话
  • 市中院李宏副院长汇报工作情况
  7月9日,咸阳市人大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实施情况调研组一行7人在市人大副主任冯望云带领下赴咸阳中院召开座谈会。咸阳中院主管院长、市检察院主管检察长,市司法局主管局长,秦都区等5个县区人大常委会及法院领导等相关人员参加了座谈会。

  会上,咸阳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宏从三个方面就全市法院贯彻实施《民事诉讼法》情况作了详细汇报。首先是贯彻实施民事诉讼法的基本情况。一是全市法院就新修改的民诉法进行了积极学习培训,确保深入领会精神实质;二是全面贯彻实施新修改民诉法。全市法院积极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提高审判效率、合理利用司法资源,严格落实审判公开制度,切实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努力破解“执行难”,认真接受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对有差错案件、有瑕疵案件及时进行纠正,对违法办案法官严肃处理,积极利用媒体宣传公正司法,确保严格执行新民诉法。其次是面临的主要困难和问题。一是新制度的增加带来民事司法负荷增加。由于此次民诉法修改新设的公益诉讼、小额裁决、第三人撤销之诉、行为保全、担保物权的实现等多项重大诉讼制度规定较为笼统,法院实施这些新制度难度和风险很大。二是对民事司法的更高要求带来保障条件的更高需求。第三是进一步做好修改后民诉法贯彻实施工作的对策。一是理性对待民诉法的修改;二是事先沟通协调完善工作衔接机制;三是多管齐下营造良好司法环境。民建市委会副主委张开、市检察院副检察长赵林海、秦都区、渭城区、兴平市、泾阳县、三原县法院主管副院长等人也积极就《民事诉讼法》贯彻执行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作了发言。

  最后,咸阳市人大副主任冯望云作了重要讲话。他首先对全市法院工作进行充分的肯定,同时对全市法院的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他指出,近年来,法院系统紧紧围绕地方工作大局,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为推进咸阳市民主法制建设进程、维护咸阳政治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发挥了强有力的保障作用。他强调,司法是社会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线。司法不仅要实现结果公平正义,而且还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的要求,让民众在每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到公平正义。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体现了近年来司法改革的成果,对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民事审判和执行工作,进一步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意义重大。全市法院在贯彻实施民事诉讼法工作中,一是要强化措施,加强学习。领导干部首先要带头提高认识,加强学习。要准确把握民事诉讼法法律精神,从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出发,从全市工作大局出发,从民事审判和执行工作的实际需要出发,积极、稳妥、扎实、有序地推进修改后民事诉讼法的贯彻实施。二是要结合“六五”普法教育,大力开展修改后民事诉讼法的宣传教育,不断扩大其知晓面;进一步学习理解修改后民事诉讼法的内容和内涵,加大化解矛盾纠纷的力度,想办法动真格破解执行难问题,抓好队伍,树好正气,促进民事审判和执行工作更有质量、更有效率。三是要加强和其他司法机关的沟通联系,形成各司法机关之间的联动机制,着重解决修改后民事诉讼法实施上衔接的问题,确保严格执法和公正司法。四是要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实现公正执法,确保廉洁司法。同时,希望各司法机关在今后的工作中,及时总结经验,进一步做好修改后民事诉讼法在我市的贯彻落实。五是要加大对伪造、毁灭重要证据等妨碍民事诉讼行为以及恶意串通、企图通过诉讼侵害他人合法权益行为的打击力度,维护司法公平公正形象,提升社会诚信理念。
来源:咸阳中院
责任编辑:殷春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