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中院为了加强法院队伍司法能力建设,进一步有效提升审判质效,不断规范庭审,强化庭审功能,提高广大审判人员的驾驭庭审能力和裁判文书制作水平,提升队伍素质、审判质量和司法公信力。按照陕西省高级法院安排部署,坚持“三个至上”工作指导思想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从审判实际出发,本着“干什么练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找差距、补短板、练真功、求实效,紧密结合审判工作实践,在2013年继续深入开展“庭审评查和裁判文书评查”活动,为有效提升法官干警审判业务能力,更好的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司法权威奠定坚实的能力素质基础和工作质量基础。
7月4日,咸阳中院10号法庭举行了首场庭审评查,民商事案件庭审评查组对中院民三庭副庭长彭永刚承办的一件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重点围绕庭审程序是否完整、归纳争议焦点是否准确,案件事实是否查清,引导当事人举证是否恰当,法庭辩论是否充分以及庭审仪容仪表,庭审用语、庭审秩序、诉讼调解、化解矛盾纠纷的实际能力等一系列环节进行了全面、客观的评查。庭审结束后,由评查组现场反馈评查情况,并对合议庭、书记员、值庭法警进行了现场点评,分析不足,共同研究努力提高的措施,确保通过评查,实现“评查一案,带动一片”的实效性。
咸阳中院“两评查”活动已经全面开展,截止10月底,将有102场庭审需要进行评查,力求通过此项活动扎实有效开展,认真查找出审判工作存在的质量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健全完善司法能力建设和长效机制,健全完善审判管理制度机制,实现庭审评查和裁判文书评查制度化、经常化,促进法院队伍素质和审判质量的同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