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一起父亲、母亲申请执行儿子的案件在秦都法院执行法官的努力下,以特殊和解方式结案,父母亲撤回了执行申请,儿子主动承担了执行费,双方握手言和,重温亲情。
申请人王平、张丽与被执行人王斌因征地款发生纠纷,以不当得利诉至秦都法院,要求被执行人返还领取的39800元征地款。经该院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由被执行人给付两申请人征地款30000元;诉讼费375元由申请人王平承担。调解书生效后,被执行人未按约定期限履行付款义务,申请人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接到此案后,分别与申请人和被申请人谈话,了解到双方当事人是一家人,用老百姓的话就是“老子把儿子告了”,现在又要申请强制执行。如果立即采取强制措施,将导致亲人反目,亲情不存。执行法官再三思忖,决定从亲情入手,先找儿子做工作,说理、说法、说情,让其到父母家承认错误,赔礼道歉,征地款的事儿由父亲做主安排;再找父亲谈心,希望跟儿子心平气和地解决问题,都是一家人,别上了和气。就这样不厌其烦反复做工作,儿子在法官的提示下主动与父亲沟通,节假日还提着礼品上门看望父母,取得了父母的谅解。最后父亲、母亲撤回申请,儿子主动承担了350元的执行费。(本文当事人均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