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应咸阳市公安局秦都分局的邀请,咸阳中院少年庭庭长张琳、审判长张丽丽、代理审判员张雯等三人来到秦都分局经侦大队就金融犯罪问题进行座谈。
会上,张丽丽法官对“集资诈骗罪”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等金融犯罪的犯罪构成、法律规定等法律问题向经侦大队的同志做了详细的讲解,并和经侦大队的同志就办理相关案件中遇到的问题,对集资诈骗罪的认定和证据的取得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的探讨。
会上气氛活跃,大家对相关问题纷纷发表了自己的意见,有力地促进了对相关法律规定和司法实务的理解,必将对提高司法实务质量产生积极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