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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县法院:法官借力使力终现真身 三案和解了却十八年心愿
作者:张姣姣 梁小强  发布时间:2013-06-28 17:12:07 打印 字号: | |
  和同一个人的借款合同纠纷、买卖合同纠纷,引发了三个执行案件,其中一件纠纷已持续十八年,另外两件分别持续了十六年和五年,因为被执行人没有电话,也没有在家居住,乾县法院执行法官们只得借助第三人的力量寻找、联系被执行人,6月26日,当事人终于现身,经过法官努力,三案最终同时和解。

  1994年6月李军经刘社介绍借杨剑人民币5000元。1996年10月李军在给某银行承建木隔断工程时,与杨剑签订木制品订货单,订货单货款27020元,实际结算21220元,李军兑付货款15000元,尚欠6220元。2008年4月,李军承建某银行印刷厂时,与杨剑签订塑钢窗供货单,货款8100元,李军支付了3100元,尚欠5000元。对与上述三笔欠款,杨剑曾多次去李军家催款,李一直不在家,电话也联系不上,导致欠款无法收回。2011年5月经刘社调解,李军答应同年6月向杨剑支付欠款,并留下其新的电话号码,杨剑多次打电话催款,李军只是口头答应,不出面还款。2012年9月,杨剑以借款合同纠纷和买卖合同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受理案件后,法院多次传唤被告人李军,其均躲而不见,合议庭遂依法进行了缺席审理,于2012年11月14日对三起案件(一个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两个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作出了判决,判令被告人李军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三项欠款,逾期按相关规定加倍支付利息。判决生效后,被告人李军仍然迟迟不予履行。

  2013年5 月23日,李军拿着三份判决书,向乾县人民法院提起执行申请。受理案件后,执行法官发现申请书中没有被执行人电话号码,就驱车到李军家送达执行通知书,却发现被执行人李军把房屋出租给了一个幼儿园,该园园长说她也不知道李军的电话,执行法官把执行通知书给了幼儿园园长,让其转达。在等候被执行人来法院的过程中,执行法官对其财产进行了查询,没有发现其他财产线索,于是执行法官改被动为主动出击,又一次找到幼儿园园长,让她转告李军,一个星期后不来法院应诉,就在幼儿园张贴公告,让幼儿园在一定期限内搬出李军胜的房屋。6月26日,李军终于现身法院,经过法官对其讲法、论情、释理,分析利害关系,劝解其主动履行判决,最终双方就借款纠纷一案以李军胜一次性支付杨剑3000元达成执行和解,就两个买卖合同纠纷案分别以李军一次性支付杨剑4000元达成和解。6月27日,杨剑领取了全部的执行款,并高兴地说:“这下,我窝了十几年的心病总算了结了,感谢法官及时把我的三个难题给解决了,太感谢了”。(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来源:乾县法院
责任编辑:师国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