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下班后,闲来无事,在单位大厅转悠,无意间看见一个约莫十三四岁的小姑娘站在监督牌上的照片,随口问了句,小姑娘,找谁呀。小姑娘一看见我穿着法官制服,眼睛亮了一下,嘟囔了下,“我也不知道”。
职业的敏感让我禁不住想,这么小小的一个人独自来到法院,不会是父母离婚吧。我说,“那你可以跟我说说。”小姑娘沉默了片刻,说“我爸妈离婚了,我判给了爸爸,现在我妈妈想要我跟她过,不知道该咋办。”了解到基本情况后,我大概解释了下与此相关的法律规定,小姑娘听后神情凝重了起来,”我妈在新疆,我爸在西安,我给我爸打电话,她说如果我跟我妈就要跟我断绝父女关系……”小姑娘忍不住流泪了,此情此景,让我我心里不禁一阵酸楚。我赶紧岔开话题,问她的学习情况,小姑娘学习还可以,在全年级排名靠前。我鼓励她继续加油,有啥不明白的,随时可以找我。
作为刑事法官,平日里能审理的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有相当一部分是未成年人,他们中的大多数都是因为父母离异,单亲家庭对孩子的监管和教育跟不上,尤其对青春发育期的孩子的心理造成难以弥补的创伤,他们得不到家庭的温暖,在社会不良影响下往往容易误入歧途。
看着小姑娘离去的背影,我心里感慨万分,说真的,当父母口口声声说喜欢自己的孩子,爱自己的孩子,可是事实呢?连一个健全的家都不能给孩子。成年人,必须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必须对家庭负责,对孩子,更是负有法定的不可推卸的责任,唯盼已经成年的父母们为尚未成年的孩子撑起一片本该属于他们的晴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