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6月24日,永寿县法院利用新民诉法中的小额诉讼程序成功化解了一起借贷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对法官在审理案件过程中高质高效地化解纠纷的做法表示由衷的赞叹。
2012年5月至6月期间,王强雇佣何晓东为自己开车跑运输,言明月工资3000元。后雇佣关系结束后,王强拖欠何晓东3000元工资一直拒绝支付,并称是因何晓东在雇佣期间将自己的摩托车借走,归还时有损伤的痕迹却不予赔偿,故一直未给付拖欠工资。
法院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认为该案属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标的额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百分之三十以下的民事案件,符合小额诉讼程序的适用条件,决定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此案。案件承办法官在告知当事人答辩期和举证期限等相关事宜后,在立案后的第七日立即开庭审理。通过庭审,被告缺乏证据,原告的诉讼请求得到支持,通过庭后进一步的调解,被告同意当即兑付。一起欠款纠纷得以快速化解,不但节省了诉讼资源,而且减轻了当事人诉累,双方当事人均表示服判息诉。
小额诉讼程序是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中的一项新的内容,适用于基层人民法院及其派出法庭审理简单的标的额较小的民事案件,有利于节约诉讼成本,快递化解纠纷,成为基层法院快速解决矛盾纠纷的又一可行途径。(文中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