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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邑法院学习贯彻全省法院立案信访大厅工作经验现场会议精神

作者:康彦波  发布时间:2013-06-19 16:06:09 打印 字号: | |
  6月18日,省法院召开推广“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立案信访大厅工作经验现场会”,旬邑法院党组高度重视,现场会结束后,6月19日上午,立即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立案信访大厅工作经验和省高院阎庆文院长在现场会发表的重要讲话精神。

  旬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建利向大会传达学习了西安莲湖法院立案信访大厅工作的先进经验材料,带领大家学习了省法院阎庆文院长、顾德彪副院长在推广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立案信访大厅工作经验现场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省法院印发《关于推广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立案信访大厅工作经验加强立案信访大厅建设的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的精神。

  陈建利院长强调,全院上下要以这次全省法院推广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立案信访大厅工作经验现场会为契机,认真学习贯彻阎庆文院长和顾德彪副院长的重要讲话精神,积极学习借鉴西安莲湖法院在立案信访大厅工作中的先进经验,扎实贯彻执行省法院《关于推广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立案信访大厅工作经验加强立案信访大厅建设的实施方案(试行)》,将旬邑法院立案信访大厅工作推向更高水平。

  陈院长要求,在立案大厅服务功能建设上,要进一步做好诉讼引导、立案调解、立案审查、法律救助、判后答疑、信访接待、法律咨询等各个方面的工作,高标准、严要求,不断强化服务意识,让广大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为民、便民、利民;在基础设施建设上,要严格按照《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信访窗口建设标准(试行)》文件规定,对现有立案大厅进行改建,按期圆满完成工作任务,做到布局合理、宽敞明亮、整洁卫生、设施一流,在细节上下功夫,配置休息座椅、书写台、饮水机、花镜等便民设施,为广大群众提供更加良好的诉讼环境和更加便利的法律服务,让人民群众充分感受到司法的温暖和亲和力。
来源:旬邑法院
责任编辑:康彦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