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淳化县法院成功化解8年上访的骨头案
作者:于涛  发布时间:2013-06-08 11:17:36 打印 字号: | |
  淳化县法院进一步加强执行申诉信访工作,切实开展领导接访、包案和化解工作,千方百计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信访突出问题。日前,将一起由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挂牌督办的上访达8年之久的执行案件化解完毕。

  信访人王宏俊与李怀珍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该案由李怀珍向王宏俊清偿欠款7万元及利息。由于李怀珍无一次性履行能力,案件不能一次兑现完毕,只能分期执行。申请人王宏俊多次上访到县人大、市中院,省高院。案件执行过程中,执行人员就换了4次。为了有效化解这起骨头案,保证涉访当事人完全息诉罢访,在院长张满生及主管院长罗兴彦和当地县委、县政府及财政局的积极协调努力下,积极争取涉法涉诉救助资金,在申请人王宏俊受偿61098后,向其救助了20502元,成功化解了该案。王宏俊书写了息诉罢访保证书。自此,由省高级人民法院挂牌督办的执行信访案件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来源:淳化县法院
责任编辑:殷春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