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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司法作风建设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3-06-05 09:42:40 打印 字号: | |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市委六届五次全会、市“两会”和中省市政法工作会议、上级法院院长会议精神,市中院决定在全市法院加强司法作风建设,以作风建设促进司法为民,以作风建设提升司法公信力,以作风建设提升公众满意度,为共建大西安、实现大跨越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充分认识加强司法作风建设的重要意义

  优良的作风是人民法院保持与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基石,也是建设公正、高效、权威司法制度的保障。为了贯彻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和省市关于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的实施意见以及最高院、省高院关于改进司法作风的措施要求,市中院决定在全市法院加强司法作风建设,积极查找在思想作风、审判作风、工作作风、纪律作风上存在的主要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切实改进队伍作风建设,以作风的改进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以作风建设提升司法公信,以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着力点,履行好审判职责,打造一支高素质的法院队伍。

  二、加强思想作风建设,提高思想道德水准

  加强思想作风建设是造就一支思想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清正廉洁人民法院队伍的根本保障,不断加强法官职业道德教育是引导广大法官干警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从而提高思想品行、操守和能力的根本途径。全市法院要认真查找法官干警队伍中存在的思想颓废、作风不佳、学风不实、萎靡不振、不思进取等问题。教育引导广大法官干警进一步强化宗旨意识,司法为民意识和服务群众的理念,改进司法作风,规范司法行为,保持清正廉洁,加强自身修养,遵守司法礼仪,约束业外活动,切实提高思想道德水准。

  三、加强审判作风建设,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

  公正是人民法院的生命力所在,法院清明,法官清廉,司法才能公正。目前全市法院还存在审判作风不佳、言谈举止不中立、不按规定着装、仪表不庄重、审判质量不高、超审限办案、司法不公等问题,为此要求全市法院法官干警要强化依法办案、规范司法的意识,牢固树立尊重法律、敬畏法律的理念,严格规范法律适用和裁判标准,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和审限规定,依法保护一切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实体权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全市法院要尽快建立健全案件信息查询系统,确保裁判文书上网公布和实现庭审直播;坚持新闻发布制度和院长接待日制度,积极推行“阳光司法”;鼓励法官干警参加各种业务知识和技能培训,依托法官大讲堂等活动,培养高素质的法官和专家型法官;进一步强化专业合议庭的审判职能,切实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

  四、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树立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

  纪律作风建设是树立人民法院司法公信力和人民法官在人民群众心目中良好形象的关键,严格遵守审判纪律、工作纪律是人民法官行为规范的基本要求。全市法院要从各自实际出发,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及时组织开展纪律作风检查和专项治理,要对少数法官干警中存在的迟到早退、着装不规范、语言不文明、庭审不严肃、接待群众态度生硬蛮横、窗口岗位缺岗、无故不参加上级机关及院内组织的公共活动和会议、少数法院奢侈浪费、公款消费和接待、违规配备、购置、使用警车和公务车辆等问题进行专项治理。纪检监察部门和政治部(政工科)人事部门要通过明查暗访等方式,及时发现和查纠,对不符合规定的行为和现象要责令整改,对其中情节严重的严肃处理并予以通报。

  五、加强工作作风建设,提高法院的公众满意度

  全市法院要按照市中院关于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要求,结合开展“访百企、进千村、入万户”万名干部下基层活动的安排,切实改变工作作风,坚持能动司法,深入调研,切实解决工作作风漂浮,坐堂办案,脱离群众,推诿扯皮,求安稳、图清闲,工作责任心不强等机关作风问题,着力推进信息化建设和办公自动化建设,精简文件简报的数量,简化会议议题,提高工作效率和办案效率,不断提高化解涉诉信访案件的能力,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的诉求,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提高人民法院的满意度。

  六、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司法作风建设取得实效

  全市法院要把司法作风建设纳入年终考核进行考评,将考评结果记入法官业绩档案和法官干警的廉政档案,市中院将全市基层法院的司法作风建设作为年终考评的重要内容,因司法作风问题被上级机关查处或者新闻媒体曝光的实行一票否决;对个人或者法院因司法作风问题被查处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严格按照《人民法院工作人员纪律处分条例》进行处理。各院纪检监察部门和政治部(政工科)人事部门是司法作风建设的监管部门,加强监督检查,要形成日常监管和定期通报的长效机制,确保全市法院司法作风的根本好转。

  

            二?一三年五月三十一日
来源:咸阳中院
责任编辑:陕西咸阳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