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焦点新闻
兴平法院荣获兴平市委目标责任考核优秀单位
作者:梁文强 乔整风  发布时间:2013-05-24 09:51:38 打印 字号: | |
  5月21日,在兴平市委、市政府召开的2012年度全市目标责任考核大会上,兴平法院被评为2012年度全市目标责任考核优秀单位。

  2012年,兴平法院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依法监督和市政府的大力支持、市政协的民主监督及上级法院的精心指导下,紧紧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和队伍建设,为兴平社会和谐稳定和经济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兴平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1588件,审(执)结1531件,结案率96.41%。其中上诉案件79件,上诉率5.95%,息诉服判率94.05%;发回重审6件,发回重审率7.59%。

  二、加强政治和业务学习,不断增强为群众服务自觉性和依法办案能力。

  加强纪律作风整顿,不断提高廉政意识。深入开展了“刹歪风、治顽疾、提效能、促发展”及“治懒、治散”纪律作风整顿活动,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加强了考勤考核工作,改变了工作中的思想涣散,组织纪律不严等现象。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贯彻落实了上级法院的 “五个严禁”和“六个不准”规定。

  三、积极参与综合治理,做好法制宣传工作。

  全院干警积极参加了市政法委组织的“大走访、大调解”活动和三级治安巡逻工作,扎实开展了司法“五进”和“三查三进三解”活动。共开展司法“五进”案件354件。开展法制宣传16场次,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采编《法院信息》24期,在各类报刊杂志、网络发表文章226篇,撰写法学论文、调研文章10篇。在兴平电视台制作队伍建设、审判执行工作和法制宣传节目5期。

  四、自觉接受党委领导和人大的监督,促进公正司法。

  按照“经常、主动、深入”的工作方针,加强与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联络工作,广泛听取和收集代表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不断加强和改进法院工作。积极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座谈,汇报法院工作情况,听取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共召开座谈会5次。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作用,努力为陪审创造便利条件,人民陪审员共参加陪审案件271件。

  2013年,兴平市法院将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全国政法工作会议和全省法院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和法官队伍建设,深入开展“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群众路线教育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着力解决法官队伍在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司法能力等方面存在的庸、懒、散、乱、奢等问题,为实现“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来源:兴平法院
责任编辑:师国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