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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邑县法院赴秦都区法院学习交流
作者:何健  发布时间:2013-05-14 09:26:31 打印 字号: | |
  为进一步做好修改后刑事诉讼法施行工作,全面提升刑事办案水平与业务素质。5月9日早,旬邑法院组织刑事审判人员奔赴秦都区法院,通过旁听一团伙盗窃案件审理、召开座谈交流会、学习相关制度和文件资料等方式,与秦都区法院刑事审判人员深入交流探讨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审判经验及认识,收效显著。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自2013年1月1日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全面施行以来,旬邑法院要求刑事审判人员要进一步强化人权保障意识、进一步强化程序公正意识、进一步强化庭审中心意识、进一步强化证据裁判意识、进一步强化审判效率意识、进一步强化接受监督意识,在审理每一起刑事案件时均将严格修改后刑事诉讼法程序要求执行,积累了一定经验。为确保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全面准确落实,除组织刑事法官学习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及相关法律文件外,还积极召集相关单位人员座谈、交流、探讨,积极探索修改后刑事诉讼法施行中出现的新问题、疑难问题。但仍然对证人出庭作证、简易程序具体适用等问题认识不到位、适用存在困惑。

  通过此次观摩并召开座谈会,两法院刑事审判人员对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在证据制度、辩护制度、强制制度、侦查制度、审判制度、执行程序等方面进行深入交流意见和经验,大家对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在这几个方面的重要完善达成共识;并对修改后刑事诉讼法更好适应了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充分彰显了我国民主法治建设巨大成就,妥善解决了司法实践迫切需要解决的一些现实问题,对于更好有效地惩罚犯罪、更好有力地保障人权、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也有了进一步的认识。重点对证人出庭作证、简易程序具体适用、不负刑事责任精神病人强制医疗等新问题、疑难问题进行探讨,交换这些新问题、疑难问题在司法实践中具体适用的好办法、好做法,受益匪浅。

  修改后刑事诉讼法的学习与贯彻执行,离不开对具体修改条文的了解、理解,更离不开实践学习。通过此次实践学习,为今后审理刑事案件全面准确适用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开拓了视野,进一步积累了经验。
来源:旬邑县法院
责任编辑:殷春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