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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田文峰荣获兴平市“劳动模范”称号
作者:吴璇 黄国田  发布时间:2013-05-14 09:15:03 打印 字号: | |
  5月8日上午,从兴平市第四届劳动模范表彰大会上传来喜讯,兴平市法院法官田文峰荣获兴平市“劳动模范”称号。

  田文峰现任兴平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一庭庭长。该同志参加工作20多年来,作为一名在基层工作的人民法官和一名公平正义的捍卫者,他用青春和汗水谱写着审判工作的华章,用自己的真情和行动践行着对法官事业始终如一的追求。2008年至2012年民一庭每年审结各类案件均达190件以上,其中审理难度较大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劳动争议案件占70%左右,婚姻家庭案件占30%,为了办好案、多办案,他坚持能动司法,在庭里以身作则,带头办案,积极探索调解方法和调解艺术,总结了庭前、庭中、庭后各阶段的调解侧重点,从而使民一庭调撤率达到65%,调撤案件全部及时执行,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俱佳。田文峰同志秉公执法,二十多年来,他坚持依法办案,清正廉洁,自觉过好了“金钱关”、“人情关”、“权势关”,赢得了良好口碑 。近年来,在上级法院和本院开展的案件质量评查中,民一庭所参评的案件均被评为一类案件,全庭无违法违纪的人和事发生。田文峰同志先后被单位评为优秀共产党员;被地方党委、政府评为“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先进个人”;被省高院评为“办案标兵”,并被咸阳市中院荣记三等功一次。
来源:兴平市法院
责任编辑:殷春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