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司法改革 > 审判管理
武功县法院强化审判管理追求办案质量和效率
作者:张俊亭  发布时间:2013-05-08 11:32:51 打印 字号: | |
  为了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今年五月份,武功法院在全面分析年初以来案件质量评估公正指标、效率指标、效果指标运行情况的基础上,针对收案结案不平衡、案件上诉数下降幅度不大、案件执结率不高等问题,以“坚持一个标准”、“狠抓两项工作”“实施三个监督”、“落实四个到位”为抓手,强化审判管理工作,追求办案质量和效率的最大化。

  “坚持一个标准”。该院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开展案件质量评估工作的指导意见》作为审判管理科学化的标准,围绕“意见”修订完善审判管理制度和措施,制定出台了《关于全面加强案件质量、效率管理的规定》、《关于全面加强审判执行过程监督的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院(庭)长审判管理职责及裁判文书签发权的规定》、《案件质量差错认定标准及责任追究办法》和《法官业绩考评细则》等制度,瞄准影响案件质量和效率的关键环节和重点指标,规定了院长、庭长、审判长、审判员和法官助理的各自权限、义务和承担的责任,实行了办案质量和效率月考核、季通报、半年初评、年终总评工作法,并把制度落实情况、绩效考评结果作为干警定岗位、给待遇、论惩处的重要依据,确保了审判质量效率管理工作有章可循。

  “狠抓两项工作”。该院提出要紧紧抓住“案件评查”和“质效评估”两项工作,力推办案质量和效率有新提升。在案件评查方面,该院建立了以审判委员会为统领、以审管办为核查、以业务庭为自查、以监察室为监督的“四位一体”案件质量评查机制,理顺了关系,同时,进一步细化了案件评查工作细则,对案件事实、证据、适用法律、程序等指标进行了细化分解,并推出了全面检查、专项评查、重点评查工作法,拟定采取立案巡查、庭审评查、审限督查、结案评查、归档检查、环节监督、定期抽查、评估纠错、质量通报等一系列措施,确保案件评查工作无缝隙。在审判质效评估方面,该院该院规定每月召开一次“质效指标运行情况分析会”、每季召开一次“案件质效考评工作讲评会”,围绕结案均衡度、息诉服判率、案件调撤率、实际执行率、信访投诉率等重点指标,研究审判管理工作动态,组织讨论重大疑难案件,并充分运用指标评估数据,把法官办案绩效排序定位,对法官的专业能力进行量化管理,在提醒法官在办案质效坐标系中找准自己位置的同时,通过质效评估,力克瑕疵案件的发生。

  “实施三个监督”。该院提出要将事前监督、事中跟踪、动态监控作为提高办案质效的全局性、综合性、基础性工作来抓,以监督提质效。一是实施立案监督。该院规定,当事人在起诉立案时,立案庭要严格控制调整权,不经批准不得擅自变更立案时间、承办部门和案件承办人,避免出现改动立案时间来逃避审限的监督,避免人情案、关系案的发生;二是实施结案监督。该院规定,在结案环节,要实行扎口管理,严格案件报结,不符合要求的,不予批准结案,对超审限案件,要严格按照制度进行处罚;三是实施动态监督。该院拟定,在案件办理的中间环节,要以审管办为主体,整合立案庭、审监庭、纪检监察、院行政办公室、政工科力量,共同参与,瞄准送达、排期开庭、审限监督、质量评查、检查考核、结案归档等各个环节,实施全方位、全过程、全员性、数字化的监督,把对审判质量的监督管理从单纯的业务性管理,引申到对整个审判工作质量、审判工作作风、审判工作效果、审判人员的评价使用上,着力实现审判监督由事后监督向事中、事前监督,由静态监督向动态监督,由结果监督向过程监督的转变。
来源:武功县法院
责任编辑:殷春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