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一只迷途的羔羊,在成长的路途上迷失了方向,经历了坎坷,你终于找到了回家的路途。社会没有放弃你,你的父母没有放弃你,俗语说“浪子回头金不换”,只要你找到正确的人生坐标,你就会成功……”4月22日,当未成年犯小明(化名)接到判决书看到附页的法官寄语时,控制不了自己的情绪,“哇”的一声大哭起来。
今年16岁的小明是家里的独生子,从小受到家人的过分溺爱,偷着在网吧上网时结交了一些有不良习性的社会青年。2012年8月份的一天晚上,伙同他人一起采取威胁、恐吓手段对路人实施抢劫。日前,礼泉县法院对小明涉嫌抢劫一案作出一审判决,小明因犯抢劫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跌倒了,勇敢的爬起来,记住这次的经历,吸取教训,面对新生活,迎着阳光走下去,你会有一个很美好的未来!”
在该案判决后,承办法官的温情寄语不仅感动了小明,也感动了他的家人。礼泉县法院针对未成年犯罪案件的特点,实行“法官寄语”,并以判决书附页的形式出现,承办法官可以根据案件及未成年犯的具体情况,综合利用法、理、情有针对性地对未成年犯进行教育引导,促使其充分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感受社会的宽容、温情和接纳,坚定教育改造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