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咸阳秦都区法院按照市中院出台的《2013年度各县市区法院目标责任考核办法》相关规定的要求,召开院岗位目标考核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完善各项考核项目补充规定。
该院结合年初《岗位目标责任制管理办法》,对照市中院下发目标责任考核办法,进行了相应调整修订。在岗位目标中对原有考核项目重新修订,新增加“诉前调解”和“行政审判白皮书”制度;加大审判执行考核分值权重,注重考核审判执行业务实绩。针对服判息诉率、信访化解率、实际执行到位率等一些具体指标进行调整,进一步细化相关考核指标,增加考核分值权重;完善了对考核结果的奖惩力度,做到权责明晰、有奖有罚,考核结果一律计入业绩档案,并与部门干警晋职晋级相挂钩。
该院党组力争通过完善目标考核制度,在全市法院“创选评”竞赛活动中,瞄准考核目标,继续保持全市法院目标考核“最佳单位”荣誉,做到规范管理,实现有章可循、有规可依、有令可遵,从而形成一套较为完善的考核评定机制,使目标考核规范化、科学化、公开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