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之间一旦有利益的纠葛与牵绊,往往会给纯洁的友谊蒙上一层阴影。2013年4月16日,长武县人民法院彭公法庭成功庭前调解了一起因欠债不还导致朋友反目的案例。
祁阳经营水泥生意,因在本村销售,常有村民赊账采购水泥。2011年1月28日,友人李越采购祁阳四万元水泥,并出具欠款字据一张,后祁阳多次要求李越尽快偿还欠款,李越均以手头暂时紧张为由进行推脱。2012年2月份祁阳因身体不适在家养病,水泥生意被迫停止的同时还需要支付医疗费用等款项,但此时已经无法联系到李越,在百般焦急气愤下,祁阳起诉到法院要求李越尽快偿还水泥款四万元。
承办法官经过多方打听联系到被告,在与其面对面的调解中,法官严肃认真的阐述了从法理与情理两方面欠债应还钱的义务,考虑到双方系朋友关系,该案着重在和谐的气氛下解决,最终在法官孜孜不倦的劝导下,被告当场偿还了四万元的水泥款,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该案得以圆满解决。(文中人名均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