均衡结案是人民法院通过优化配置审判资源,合理分配审判时间,依法公正及时审理和执行案件,实现收、结案动态平衡、未结案相对稳定的良性循环状态,是法院案件流转和审判工作保持良性运作的基础和保障。然而长期以来,审判人员“办案前松后紧、年底突击办案”的现象较为普遍,为抓好执法办案第一要务,解决突击结案等突出问题,不断提高审判质效,永寿县法院采取多项措施及时予以整改,使得案件均衡结案率得到稳步提升。
从2013年春训会开始,永寿县法院院党组即着手带领全院干警学习上级法院有关均衡结案的一系列文件,使全院干警从思想上牢固树立了均衡结案的意识,并充分认识到均衡结案的重要意义;之后,院党组会议研究决定,从2013年元月份开始,每个审判人员每月增加一个任务数,改变办案人员只保任务,对任务以外的案子较为懈怠的现状;科学划分各业务庭的受案范围,对新收案件实行合理分流,实现了各业务庭审判压力的相对均衡;加强案件流程的跟踪管理,对临近审限的案件,及时进行预警催办、督办,缩短了办案周期,杜绝了超审限案件的发生;同时落实奖罚制度,民商事案件在六个月内结案的案件,按院内的标准兑现差旅费;在三个月内结案的案件,在按标准兑现差旅费的基础上,再加发一个差旅费;需要延长期限的案件,除非有法律规定的延长情况,否则不予兑现差旅费,进而审查是否按超审限案件处理。以上措施,严格了法官的办案期限,激发了法官们的办案热情,有效提高了案件结案的均衡率。
根据统计,永寿县法院第一季度共受理各类案件179件,审结173件,结案率96.65%,同比上升11.87%,法定审限内结案率100%,民商事案件调撤率85.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