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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惩盗窃追赃款 失主送锦旗表感谢
作者:刘嘉凝  发布时间:2013-03-25 10:36:18 打印 字号: | |
  2013年3月21日上午,陕西省泾阳县人民法院大门外传来阵阵鞭炮声,泾阳县高庄镇寿平村谢亚宁夫妇专程到法院将一面印有“热情服务、严格执法”的锦旗交到刑事审判庭陈涛法官的手中,同时递上一封感谢信,以表达自己对法官帮助追回被盗的人民币6700元的谢意。

  2012年11月,泾阳县人民法院刑庭在审理田某等盗窃、抢劫一案的过程中查明,2012年2月17日晚,被告人张某、王某伙同杜某潜入高庄镇寿平村五组谢亚宁家中,盗取银行卡一张,随后与刘某一起利用盗窃时获取的密码从被盗银行卡上取走现金共计6700元,所得赃款已挥霍。该案被告人张某、王某均系未成年人,在案件审理的过程中,承办法官对两名被告人进行悉心教育和劝导,使二人都认识到自己的行为给受害人和社会造成的危害。在了解到被告人王某是留守儿童后,法官又多次同其父母谈话,通过努力,二被告人家属积极返还给被告人全部赃款人民币6700元。

  追回赃款只是尽法官之职责,在今后的工作中刑事审判庭将继续始终坚持以司法为民宗旨为核心,以惩罚犯罪、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为根本要求,以增强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为基本目标,在确保每一起案件得到公平公正审理的同时,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统一,也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法院审判工作的亲和力和公信力。
来源:泾阳县法院
责任编辑:殷春波